律法主义的丧钟(麦克阿瑟,小草译)

作者:约翰.麦克阿瑟 (John MacArthur) 译者:小草

注:这是约翰.麦克阿瑟牧师在2017年林格尼尔神学会议上的讲道片段他在此解释说,耶稣在约翰福音第 3 章中关于重生的教导是律法主义的丧钟。

经文:有一个法利赛人,名叫尼哥底母,是犹太人的官。这人夜里来见耶稣,说,拉比,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。因为你所行的神迹,若没有神同在,无人能行。耶稣回答说,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见神的国。尼哥底母说,人已经老了,如何能重生呢?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?耶稣说,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,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,就不能进神的国。从肉身生的,就是肉身。从灵生的,就是灵。我说,你们必须重生,你不要以为希奇。风随着意思吹,你听见风的响声,却不晓得从哪里来,往哪里去。凡从圣灵生的,也是如此。尼哥底母问他说,怎能有这事呢?耶稣回答说,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,还不明白这事吗?(约3:1-10)

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。这里显然有尼哥底母的故事。但它也是神学,是教导,是传讲给以色列这位教师的教导。在某种程度上,这位教师是犹太教里高级的神学家。这里所教导的是,得救不是为那些靠自己的努力就能达到的人准备的。

得救的国度有一扇门,但门外没有把手。它只能从里面打开。重生是你所接受的,而不是你所做的。

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说的意思是,”你一生都在努力,” 就像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第三章中的见证一样,”你一生都在努力进入神的国度,但你进不去,因为这不是你所做的事。” 这敲响了律法主义的彻底的、最后的丧钟。

译者附:保罗在腓立比书第三章中的见证

因为真受割礼的,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,在基督耶稣里夸口,不靠着肉体的。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。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,我更可以靠着了。我第八天受割礼,我是以色列族,便雅悯支派的人,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。就律法说,我是法利赛人。就热心说,我是逼迫教会的。就律法上的义说,我是无可指摘的。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,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。不但如此,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得着基督。并且得以在他里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,乃是有信基督的义,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。(腓3:3-9)

— 译自《The Death Knell on Legalis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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